| 所在地区: | 湖南 | 发布日期: | 2019年0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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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采购联系人: |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 联系方式: |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
| 1、2、3项)为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略)期)内节能产品。其他产品不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
| 1、2、3项)为节能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
| 无
本澄清(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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