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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臭河道整治工程-市区水体治理及排水系统效能提升工程-三宝浜净水工程设备集成采购项目延期及更正公告

2019-07-22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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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北京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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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正文

黑臭河道整治工程-市区水体治理及排水系统效能提升工程-三宝浜净水工程设备集成采购项目延期及更正公告

编号:(略)

接采购人通知,为充分征集供应商,现对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委托招标采购的黑臭河道整治工程-市区水体治理及排水系统效能提升工程-三宝浜净水工程设备集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略)

一、延期:

(一)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略)

(二)答疑截止时间延期至:(略)

(三)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延期至:(略)

(四)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延期至:(略)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略)

二、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六、付款方式”:

1、预付款:(略)

A.合同规定数额的履约银行保函。

B.预付款相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到货款:(略)

A.应付部分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B.买卖双方共同签发的设备进场验收单。

3、验收款:(略)

A.买卖双方共同签署的初步性能验收合格证明。

B.合同价款中剩余部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卖方提交以下单据,招标人在(略)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A.买卖双方共同签署的最终性能验收合格证明。

B.与质保金数额相等的收据。

现更正为:

1、验收款:(略)

A.买卖双方共同签署的初步性能验收合格证明。

B.合同总价(略)%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卖方提交以下单据,招标人在(略)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A.买卖双方共同签署的最终性能验收合格证明。

B.与质保金数额相等的收据。

(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略).2.1预付款

卖方提交的以下单据进行审计,买方在收到支付审定单后(略)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略)%(累计至(略)%):

A.合同规定数额的履约银行保函。

B.预付款相等金额的发票。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略).2.2到货款

设备运抵施工现场后,卖方提交以下单据进行审计,买方在收到支付审定单后(略)个工作日内支付到货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略)%(累计至(略)%):

A.应付部分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B.买卖双方共同签发的设备进场验收单。

(略).2.3验收款

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初步性能验收后,卖方提交以下单据进行审计,买方在收到支付审定单后(略)个工作日内支付验收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略)%(累计至(略)%):

A.买卖双方共同签署的初步性能验收合格证明。

B.合同价款中剩余部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略).2.4结清款

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卖方提交以下单据,买方在(略)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A.买卖双方共同签署的最终性能验收合格证明。

B.与质保金数额相等的收据。

现更正为:

(略).2.1验收款

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初步性能验收后,卖方提交以下单据进行审计,买方在收到支付审定单后(略)个工作日内支付验收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略)%:

A.买卖双方共同签署的初步性能验收合格证明。

B.合同总价(略)%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略).2.2结清款

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卖方提交以下单据,买方在(略)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A.买卖双方共同签署的最终性能验收合格证明。

B.与质保金数额相等的收据。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略)

原公告地址(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http:(略)

原公告项目名称:(略)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原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

(略)年7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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