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广东 | 发布日期: | 2019年0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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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洲路(新涌路至政和路段)快速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顺控路桥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略)
工程概况:(略)
(1)龙洲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伦教新涌路节点。本节点工程为龙洲路和世龙大道、新涌路道路交叉节点工程,拟采用世龙大道右进右出,新涌路节点菱形立交方案,建安工程费匡算约1.(略)亿元;
(2)龙洲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勒流大晚桥节点。本节点工程为龙洲路和勒良路交叉节点主线桥梁大晚桥扩建新增辅道桥梁工程,新建辅道桥连接勒良路两岸道路,并取消原连接桥梁灯控,辅道新建信号灯控制,建安工程费匡算约1.2亿元;
(3)龙洲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勒流港口路节点。本节点工程为龙洲路和港口路两条道路交叉节点工程,工程拟采用部分苜蓿叶全互通立交方案,建安工程费匡算约3.(略)亿元;
(4)龙洲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勒流政和路下穿隧道节点。本节点工程为龙洲路和政和路两条道路交叉节点工程 ,工程拟采用下穿隧道为双向六车道横断面布置,两侧设置辅道及人行道,地面采用信号灯控制转向车流方案,建安工程费匡算约2.(略)亿元。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略)
本次招标的工作内容包括:(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可承担本项目的如下(1)和(2)两项资质证书,且相关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1)工程勘察资质:(略)
(2)工程设计资质:(略)
3.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本工程设计工作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2.2.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如有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3.2.2.5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成员)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4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3.4.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名录中,未进入名录或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4.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最新年度的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设计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3.4.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最新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D级或未被直接评定为C级;
注:(略)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已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完成登记入库手续并通过验证。
3.6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如为联合体,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内的人员):
3.6.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公路专业或道路专业或路桥专业或桥梁专业或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6.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即(略)年1月至(略)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7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略)
注:(略)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同时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略)%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 资格审查方法
4.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4.2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开标后,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3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时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址:(略)
in.html)办结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办事指南栏目,咨询电话:(略)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查看公告附件资料”(在“报名的工程”栏目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等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略)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略)
5.4招标文件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
6.1 投标担保的金额:(略)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略)
投标担保金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1个日历天(含当天,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已到达指定账户。
?xml:(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略)
7.2地点:(略)
7.3出席人员:(略)
身份验证方式:(略)
投标交易员是指:(略)
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略)〕(略)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发布的为准。
9. 其他
9.1 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充通知等,均统一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且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所有投标人。敬请投标人自行留意查看并及时作出调整。
9.2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付款通知书》的要求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电汇或转账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的计取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约定)。若中标人拒绝支付,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担保。
9.3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监督部门:(略)
电 话:(略)
(略)年7月(略)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略)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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