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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景街道数字化城管案件处置服务费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2020-03-20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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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河南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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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正文

仲景街道数字化城管案件处置服务费项目(二次)

澄清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WJZC[(略)]JC(略)

三、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略)年1月8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四、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年2月4日(略)时(略)分

五、变更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略)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精神,按市公管办《关于暂停全市各交易中心所有已预订场地项目的进场交易和新项目进场预订的通知》。

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年2月4日(略)时(略)分;

现变更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年3月(略)日(略)时(略)分;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变更投标人须知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投标人须知

(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原则上只允许项目投标企业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1人进入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评标。投标企业不得安排有湖北省及国内重点疫区居住出行史的工作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2)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评标专家等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必须佩戴口罩,自觉接受防疫工作人员安排,进行体温检测、身份验证、健康证明和行程迹监测,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一律不得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以上进场工作人员不得有刻意隐瞒和谎报漏报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略)号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略)号郑东商业中心C区2号楼(略)号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日期:(略)年3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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