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住建网 > 变更公告 > 东泽首府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燃气工程[变更公告]

东泽首府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燃气工程[变更公告]

2020-03-20 辽宁
打印
所在地区: 辽宁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20日
招标采购联系人: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联系方式: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变更公告正文

东泽首府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燃气工程修改公告

项目名称:(略)-燃气工程

项目编号:(略)TP(略)

 

各投标人:

变更内容如下:

1.工期要求:(略)年4月(略)日开工至(略)年5月(略)日竣工,计划工期(略)天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4月8日(略):(略),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3.开标时间及地点:(略)年4月8日(略):(略)(北京时间)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略)号)开标室。

4.投标有效期:(略)-(略)-(略)至(略)-(略)-(略)共(略)天

5.原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原件的皆改为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自觉执行国家、辽宁省、鞍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

(2)履行疫情信息登记报告义务,承诺事项、填写信息真实。

(3)自愿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全程佩戴口罩,参与开标时,随身携带身份证,遵守国家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4)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属没有感染过新冠肺炎。

(5)近1个月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感染者或到过湖北及湖北以外重点疫区。

(6)参加开标时身体健康,没有出现发烧、乏力、干咳等不适应症状。

(7)没有其他可能引起新冠肺炎传播的情形

(8)本人对于承诺事项属实,如本人因主观原因瞒报、谎报、漏报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注:(略)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属没有感染过新冠肺炎;没有其他可能引起新冠肺炎传播的情形;近期((略)天)到湖北有过旅行史或近期有发烧或未自行隔离(略)天的人员不予参加,其他严格执行国家、辽宁省、鞍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投标单位仅限一名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如省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人代表需合理安排时间,保证授权委托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已在鞍山自行隔离(略)天。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3月(略)日

 




会员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