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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中标公示]2020年金安区商品有机肥采购(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2020-12-07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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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安徽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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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正文

(略)年金安区商品有机肥采购(第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略)

品牌:(略)

规格型号:(略)

数量:(略)

单价:(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略)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七里站阳光巴黎春天(略)号楼(略)层

联系方式: (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主任

电 话:(略)

十、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变更公示成交供应商的说明;

(略)年(略)月7日

附件:(略)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MC(略)-1](略)年金安区商品有机肥采购(第二次)第1包.LAZF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pdf
  •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pdf
  • 变更公示成交供应商的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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