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参保项目(第四次)更正公告

2026-08-21 辽宁-沈阳-新民市
所在地区: 辽宁-沈阳-新民市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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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参保项目(第四次)更正公告
新民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参保项目(第四次)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市和采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略)-(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略)
1、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变更为:(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电子文件和电子(u盘)文件的一致性,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或场外远程自行解密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略)】(略)号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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