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县查龙镇机关甘孜县查龙镇易地搬迁产业发展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9-03 四川-成都-青羊区
所在地区: 四川-成都-青羊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3日
变更公告正文
甘孜县查龙镇机关甘孜县查龙镇易地搬迁产业发展项目采购更正公告(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
对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售后服务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所提供的实施方案中......”。更正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中......”。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预算金额:(略)

2、采购监督机构:(略)

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略)﹞(略)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4、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略)

(1)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略)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四川瑞宸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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