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第二次)
| 所在地区: | 广东-珠海-香洲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9日 |
发布时间:(略)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珠海鹤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与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略)%:(略),招标人为珠海鹤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略)
项目概况: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工程全长(略).(略)km,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略).(略)km)起点对接江珠高速公路,终点位于大林镇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略).(略)km)起点对接一期工程,终点位于高栏港高速公路。全线桥隧比(略).(略)%,设特大桥、大桥(略)m/(略)座,隧道(略).5m/2座,互通立交7处,服务区1处,管理养护中心1处,批复概算(略).(略)亿元。
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评审及报批工作,并确保满足环保验收法定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略)。
2.2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完成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并办理评审及报批工作,确保满足环保验收法定要求(不含审批时限)。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通过“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需提供信用平台查询截图)。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核查(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三、资格审查资料(三)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承诺书(参考样板)”))。
(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环保验收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书或关键页)、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文件),时间以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文件为准。
(5)信用要求:(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陆拾陆万伍仟零柒拾柒元玖角整(小写:(略)(略).(略)元)。
4.2评标办法: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 9 月 9 日至(略)年 9 月 (略) 日,每日上午8时(略)分至(略)时,下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一号(略)室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5.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线下获取的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则仅需提供第(1)项文件),投标人线下获取的还需携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3)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登记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 9 月 (略) 日 (略) 时(略)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略) 时(略)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一号(略)室。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珠海鹤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一号(略)室
联 系 人:李松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qq.com
(略) 年 9 月 9 日
附件:(略)
投标登记表
|
招标项目名称 |
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第二次) |
||
|
报名起止时间 |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下午(略)点(略)分 |
||
|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
||
|
报名时间 |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