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固定资产盘点服务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2026-08-31 四川-广安-广安区
所在地区: 四川-广安-广安区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31日
询价采购正文
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固定资产盘点服务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

固定资产盘点服务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采购人拟采取询价方式采购【固定资产盘点服务项目】,现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公告中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满足相关条款的要求,否则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

1.★项目名称及采购预算

(1)项目名称:(略)

(2)采购预算:(略)

(3)投标人报价高于(略)元的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2.1.一般资格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应具备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般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为企业:(略)

(2)投标人为事业法人:(略)

(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略)

(4)以上均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若有副本提供加盖鲜章的副本复印件即可。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略)

注:(略)

2.2.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采购内容及技术、服务和其他要求

3.1.项目概况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现需对采购人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此次清理按照“查全、查清、核准”的要求,旨在全面摸清采购人资产状态和管理使用现状,对采购人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并对固定资产实行标签化管理,规范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流程,终实现账、卡、物一致,并且实现后期可使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自动盘点资产,自动生成盘点报表;清查结束后,对达到报废条件且无法修复使用的资产提供资产处置咨询服务,协助采购人完成资产处置和闲置低效资产资源盘活利用工作。

序号

类型

大致数量

单位

备注

1

单位人数

约(略)

2

资产数量

约(略)

3

盘点位置

约(略)

岳池县境内

4

办公室

约(略)

3.2.项目详细内容(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内容

1.账务清查。

盘点基准日:(略)

2.账账核对。

将固定资产财务账、资产系统(预算一体化系统)资产账进行对账核准,确保账账相符。

3.资产清查盘点。

通过人工走访,现场登记,现场签字,对我单位所有工作场所的所有资产实物进行现场清点,根据清点情况核对完善资产信息,包括资产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资产状态、使用人、管理人、所处地点等各项信息;对价值低于固定资产标准,但是具有一定使用期限的资产也同步登记造册,整理出实物盘点表。所有资产拍摄2张照片(1张正面照、1张铭牌照),并分类别建立文件夹,与前述资料一并提交。

4.卡片与实物资产对账。

将盘点结果汇总后,对实物台账与资产明细台账进行匹配,达到实物与预算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账面资产一一对应,找到所有卡片所对应的实物资产,做到账实相符。

5.整理报表。

根据对账情况,整理在用资产表、盘盈资产表、盘亏和待报废资产表。

6.补充更新卡片信息。

补充和更新预算一体化系统的资产卡片信息和数据,包括品牌、规格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管理部门、管理人、存放地点等关键信息,并更新资产的使用状态,所有资产类别等信息需按照资产管理现行标准进行更正。

对资产折旧年限、方式、折旧额进行复核,确保资产折旧准确无误。

7.资产清查报告。

编制实物及财务清查后的资产明细,并按清理核查单位出具固定资产清查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盘盈、盘亏资产处置解决方案。

8.打印和粘贴固定资产条码化标签,并配置盘点工具。

为采购人制作统一的固定资产条码化标签,配置盘点工具一套(应确保采购人后续可免费、无功能限制地使用),标签上应反映单位名称、资产名称、资产编号、使用部门、存放地点、使用人、品牌、规格型号、原值等资产基本信息(纸质部分信息根据采购人要求确定,电子部分信息应完整显示所有基本信息),分部门逐一打印固定资产标签,并粘贴到相对应的实物(部分小型设备需制作塑料吊牌供粘贴标签)上。标签应耐日照、浸水,质保期为通过终验收后一年,并提供质保期后4年内损坏有偿补制保障,采购人可定期通过盘点工具对固定资产进行批量盘点和信息修改。

9.提供资产处置咨询服务。

清查结束后,收集、整理达到资产报废状态的数据,对达到报废条件且无法修复使用的资产提供资产处置咨询服务,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对拟报废资产的处置提供建议方案。

(略).协助采购人开展闲置低效资产资源盘活利用工作。

根据广安市、岳池县相关文件要求,协助采购人开展闲置低效资产资源盘活利用工作。

(略).后期配合工作。

协助采购人上报相关部门批复同意后进行实物及账务对应调整,确保资产账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并确保借入、借出等特殊资产数据信息有账可查、信息真实准确;根据资产清查和处置情况,协助采购人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制度。

本次盘点服务完成后,中标供应商承诺提供标签损坏后的有偿补制以及采购人新增固定资产条码化、标签化管理的制作保障服务,采购人按照单张标签固定价格(单价根据制作时市场价格另行协商)支付费用。后续增加制作的标签须与本次提供的标签外观、功能保持一致,可以使用盘点工具进行管理。中标供应商制作相关标签后邮寄至采购人自行粘贴,新增标签须能够满足盘点工作要求,采购人可定期通过盘点工具对新增固定资产进行批量盘点和信息修改。

(二)服务要求

1.资料管理归档。

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服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服务资料需保存电子文档(可用扫描件)和纸质文档(含复印件),服务工作结束后应按采购人资料归集要求进行归档,并整体移交采购人。如因资料遗失或发生泄密问题,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2.安全保障。

供应商自行负责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后勤保障工作,业务人员在完成项目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3.人员要求。

供应商服务人员必须有相关从业经验。

(三)项目成果要求

1.实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2.所有资产补充品牌和型号,家具用尺寸区分型号。

3.所有资产明确责任人,使用人。

4.所有资产进行条码化标签化管理,粘贴资产标签,实现一物一卡一标签,批量录入的家具,标签也要分别粘贴;配置盘点工具,采购人可定期通过盘点工具对固定资产进行批量盘点和信息修改。

5.后期提供补制及新增固定资产标签的制作保障服务,采购人按照约定的单张标签固定价格支付费用后,供应商制作相关标签寄至采购人粘贴,提高后续盘点效率,降低成本。

4.商务要求

4.1.★实施地点、时间、方式

(1)实施地点:(略)

(2)实施时间:(略)

(3)实施方式:(略)

(4)付款方式:(略)

(5)报价要求:(略)

4.2.★验收

供应商完成账务清查、账账核对、资产清查盘点、卡片与实物资产对账、整理报表、补充更新卡片信息、资产清查报告、打印和粘贴固定资产条码化标签,并配置盘点工具、提供资产处置咨询服务等所有工作后,向采购方提出验收书面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略)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验收。

4.3.其他要求

除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外,投标人不得放弃成交结果、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该投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采购人可顺延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5.★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

(1)公告期限:(略)

(2)投标文件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递交地点为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站前大道4号(略)—(略)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邮寄递交的为签收时间)为(略)年9月4日(略):(略)

(3)投标人请严格按照【2.★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准备相关资料和报价单一起妥善密封,未妥善密封或密封被破坏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

6.开标

1.开标时间:(略)

2.投标人资格审查,有效投标人至少满足三家。

3.成交人确定方式:(略)

(1)本次询价采取一次性报价,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取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如出现两家以上(含两家)报出同一报价的,由评审组随机抽取其中1家确定为中标人。

7.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项目经办人:(略)

项目监督人:(略)

8.质疑投诉方式及途径

本次采购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报名参加采购及递交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在公告期内若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或投诉文件可以现场或者EMS邮寄递交(递交时间以邮戳日期计)。凡匿名、冒名、未报名参加或未递交采购文件或超出公示期提出异议或未按规定方式递交的均将不予受理。

9.其他说明

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采购人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附件1

投标承诺函

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

本单位(单位名称)申请参加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固定资产盘点服务项目的询价活动,现根据采购公告承诺及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我单位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五、我单位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公告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公告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依规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公告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六、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七、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八、我单位没有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并认同我单位如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九、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十、我单位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产生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

兹声明:(略)

特此声明。

附件:(略)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略)

日期:(略)

注:(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

本授权声明:(略)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固定资产盘点服务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件:(略)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略)

职务:(略)

被授权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略)

职务:(略)

日期:(略)

附件3

报价单

服务

要求

总价(元)

金额大写

备注

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固定资产盘点服务项目

详见“3.★采购内容及技术、服务和其他要求”

注:(略)

供应商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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