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关于办公用品和日用品询价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福建-福州-平潭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3日 |
平潭综合实验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就办公用品和日用品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办公用品和日用品采购
二、项目地点
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略)层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应满足的条件
(一)响应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涵盖所报名的项目且具备相应服务能力;
(二)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能够快速提供本次采购所需的货物及服务,供应商须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紧急情况下2小时内送达,正常情况下次日送达。
(三)参加询价时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近三年(从(略)年9月1日起至投标前1日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不良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4.密封并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
五、报价方式、时限及供应商确定方式
(一)递交报价材料截止时间:(略)
(二)供应商报价包含货物成本、税费、运输、卸货上门、退换货、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采购单位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三)我中心将组织人员对各供应商报价材料内采购单品逐一比价评审,确定每个商品的低价为优价格,其中优价数量占比高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优价数量相同,总价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则按照低价顺位再次确定成交供应商,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予以公示。
六、其他说明
(一)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响应我单位发起的采购需求,并严格按照《采购价格清单》提供商品。若发现成交供应商不在约定的时间内送达货物,或多次拒绝紧急采购需求,或以次充好、随意更换商品品牌及型号,发现一次采取书面警告,发现两次(含)及以上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成交资格。合同解除后,可由采购询价小组按照低价顺序顺位确定下一位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采购类别不限于本次询价提供的办公文具、日常用品清单;非询价品目采购单价原则上不得高于同期任一主流电商平台(如京东、天猫、苏宁等)自营旗舰店同款商品的销售价格。
(三)采购合同期限为2年,一年一签。
(四)若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日内未与我中心签订合同的,为确保正常办公,我中心有权选择按照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联系人:(略)
附件:(略)
平潭综合实验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
(略)年9月3日
-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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