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中心锅炉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2026-JTSYXX-W9005)
| 所在地区: | 重庆--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7日 |
协作中心锅炉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n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n一、项目名称:协作中心锅炉设备采购项目
\n二、项目编号:(略)-JTSYXX-W(略)
\n三、项目概况:
\n\n| \n 序号 \n | \n\n 项目 \n名称 \n | \n\n 采购内容 \n | \n\n 规格 \n型号 \n | \n\n 技术 \n要求 \n | \n\n 交货时间 \n | \n\n 交货 \n地点 \n | \n\n 备注 \n | \n
| \n 1 \n | \n\n 协作中心锅炉设备采购项目 \n | \n\n 包括不锈钢储水设备、水箱保温及外护、换热器、除垢设备等,采购明细清单详见采购文件 \n | \n\n 详见采购文件 \n | \n\n 详见采购文件 \n | \n\n 合同签订后(略)日历天完成 \n | \n\n 北京市采购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n | \n\n\n | \n
| \n 说明: \n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n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全套设备供应、运输、旧设备拆除清运、安装、管路敷设、电气布线、燃气系统对接、全系统联动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全部费用。 \n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n | \n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略)
\n2.高限价:(略)
\n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n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n(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n(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n(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n(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n(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n(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n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n(一)申领时间:(略)年9月7日至9月(略)日,每日上午8:(略)至(略):(略),下午(略):(略)至(略):00(申领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n(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n(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n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n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n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n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n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n6.本公告第四条第(六)项和第(七)项明确的承诺书,以及第(七)项的网页截图。
\n(四)申领方式
\n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略)
\n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n(一)报价截止时间:(略)年9月(略)日9时(略)分。
\n(二)报价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n(三)报价方式:(略)
\n七、询价时间、地点
\n(一)询价时间:(略)年9月(略)日9时(略)分。
\n(二)询价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n八、现场踏勘
\n(一)现场踏勘时间:(略)年9月(略)日9时(略)分。
\n(二)踏勘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具体地址电话详询) 。
\n(三)联系人:王工。
\n(四)联系电话:(略) 。
\n(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询价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n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n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n联系人:肖工、谢工
\n办公电话:(略)-(略)
\n移动电话:(略)、(略)
\n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n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n项目监督人:杨工
\n办公电话:(略)-(略)
\n\n(略)年9月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