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洛江区万虹路(新庵村-仙公山)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 所在地区: | 福建-泉州-洛江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17日 |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洛江区万虹路(新庵村-仙公山)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建设地点:(略) 三、建设单位:(略)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略) 五、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泉州市洛江区,起点位于新庵村,终点位于洛江区医院北侧,全长3.(略)km。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双向6车道(终点段接现状道路为4车道),路基宽度(略)-(略)m,设计行车速度为(略)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环境保护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地范围,开工前对施工临时设施的规划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各类施工场地或临时占地均不得设置在仙公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合理安排时间,优化施工方案,缩短工期,减少水土流失和施工期的环境污染。严格控制工程用地和施工范围,减少占地规模和地表开挖。落实减少植被破坏、防止水土流失等防护措施;主体工程、临时用地施工前做好表土剥离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复垦或复植等生态修复工作。 (二)水环境保护 施工期:(略) 运营期:(略) (三)大气污染防治 施工期:(略) 运营期:(略) (四)噪声污染防治 施工期:(略) 运营期:(略)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禁固体废物随意丢弃或排入附近水体。施工产生的建筑渣土和挖方应及时回用于路基回填,余方运至洛江经济开发区扩区机械产业园熠跃地块场地平整工程进行回填利用,禁止随意丢弃。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环境风险防范 应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制定防范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的方案并严格执行,杜绝施工期、运营期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通行车辆管理,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严格杜绝各种无证、无标志车或有泄漏、散装超载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通过,以减轻或避免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七、公众参与 项目于(略)年(略)月(略)日在网络平台上进行次环评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没有收到相关群众的反馈意见。项目环评报告编制完成后,项目于(略)年2月(略)日在网络平台上对本项目环评报告进行全文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没有收到相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略) 地址:(略) 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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