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6年8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新疆-乌鲁木齐-乌鲁木齐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0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年8月(略)日-(略)年8月(略)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莎车县恒昌冶炼有限公司含锌冶炼渣综合回收利用工艺技术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位于莎车县工业园区阿斯兰巴格工业园区 莎车县恒昌冶炼有限公司 新疆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略) (1)有组织废气:(略) (2)无组织废气:(略)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厂区内颗粒物及厂界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1-(略))规定的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规定的标准限值。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水淬渣冷却水经冲渣水循环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水系统排水经收集后的冷却水用于冲渣水补充水;磁选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磁选工艺;磁选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磁选工艺;脱硫废水经“均质沉降+中和除硬+重金属螯合+絮凝沉淀”处理后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废水排放标准后回用于脱硫塔补水,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是鼓风机、引风机、回转窑、球磨机及各种泵类运转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项目采用隔声减振、加强管理等方法控制噪声影响。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企业厂界噪声昼、夜间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功能区排放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磁选尾渣和磁选系统沉淀渣收集后外售至莎车上海建材隆基水泥有限公司;废耐火砖由厂家回收处置;脱硫石膏属于待鉴定固废,经鉴定后如为一般固废,外售至水泥厂综合利用;如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鉴定结果出来之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废布袋、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除尘灰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5.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包括废气中的汞、砷、铅等重金属及二氧化硫。
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主要包括:(略)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略)年6月(略)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上进行了次信息公示,(略)年6月(略)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上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示,(略)年7月2日和7月3日在新疆法制报刊登发布报纸公示,(略)年7月(略)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上进行了拟报批前公示,在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对本项目的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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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