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态环境科研中心项目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2026-08-21
江西-南昌-东湖区
| 所在地区: | 江西-南昌-东湖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1日 |
拟建工程正文
江西省生态环境科研中心项目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江西省生态环境科研中心项目建设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略)-(略)-(略)至(略)-(略)-(略),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略)
联系方式:(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略)
| 项目名称: | 江西省生态环境科研中心项目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中大南路 |
| 建设单位: | 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 |
| 编制单位: |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南昌市东湖区中大南路以南,李庄路以西,为新建性质,用地面积(略).(略)m2,总建筑面积(略).(略)m2。项目涉及的射线装置应另行办理环保手续,不在本次评估范围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略)层科研中心大楼(含实验室)。 主要设备:(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营运期废气主要有实验室废气、固废样品间废气和试剂库废气、污水站恶臭、固废暂存间废气、含菌气溶胶废气、固体破碎和研磨产生的粉尘。 实验室前处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氢、甲醛、甲醇、丙烯腈、苯、苯系物、氨、VOCs(以非甲烷总烃、TVOC表征),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SDG吸附装置处理,由1根(略).7m排气筒(DA(略))排放,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氢、甲醛、甲醇、丙烯腈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标准要求,排放速率严格(略)%执行;氨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标准要求;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TVOC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略)/(略)-(略))表1要求,苯、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标准值(略)%要求。 实验室前处理(常规与挥发、萃取、浓缩)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仪器分析废气、半挥发性有机物仪器分析废气、固废样品间废气和试剂库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甲醛、甲醇、丙烯腈、苯、苯系物、VOCs(以非甲烷总烃、TVOC表征),收集后经4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4根(略).7m排气筒(DA(略)~DA(略)、DA(略))排放,甲醛、甲醇、丙烯腈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标准要求,排放速率严格(略)%执行;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TVOC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略)/(略)-(略))表1要求,苯、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标准值(略)%要求。 实验室砷汞六价铬消解、前处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氢、氨,收集后经1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由1根(略).7m排气筒(DA(略))排放,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氢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标准要求,排放速率严格(略)%执行;氨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标准要求。 实验室高氯酸消解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气,收集后经1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由1根(略).7m排气筒(DA(略))排放,氯气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标准要求,排放速率严格(略)%执行。 污水站恶臭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固废暂存间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TVOC表征),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根(略).7m排气筒(DA(略))排放;臭气浓度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TVOC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略)/(略)-(略))表1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标准值(略)%要求。 含菌气溶胶废气采用生物安全柜收集后经高效过滤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固体破碎和研磨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未收集的实验废气以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氢、氯气、甲醛、甲醇、丙烯腈、苯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和厂区非甲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略)/(略)-(略))表2和表3要求。 2.废水 营运期废水主要有实验室器具后续清洗及纯水润洗废水、未预见废水、碱液喷淋装置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地面清洁废水及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有pH、LAS、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氟化物。 实验室器具后续清洗及纯水润洗废水、未预见废水经实验废水处理设备(设计规模(略)m3/d,采用调节+多相催化氧化+高级氧化+高效脉冲离子交换+净化过滤+消毒工艺)处理,碱液喷淋装置废水经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地面清洁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格栅井+化粪池处理,纯水制备浓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出水中pH、LAS、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氟化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排入青山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及(略)年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外排。 3.噪声 营运期主要是微波消解仪、超声波清洗机、土壤粉碎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源强(略)~(略)dB(A)。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厂界四周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略))中表1中1类区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实验废液(HW(略))、沾染危险物质的废玻璃器皿(HW(略))、器皿预清洗废液(HW(略))、具有危险特性的残留样品(HW(略))、废试剂(HW(略))、废试剂瓶(HW(略))、废气处理废活性炭(HW(略))、废SDG吸附剂(HW(略))、废培养基(HW(略))、废水处理污泥(HW(略))、生物安全柜废过滤介质(HW(略))、废弃一次性实验用品和废抹布(HW(略))、废离子交换树脂(HW(略))、废试剂(HW(略))、废紫外灯(HW(略))等危险废物;未沾染化学试剂破碎玻璃器皿、不具有危险特性的残留样品、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和废活性炭、未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包装材料、废弃斑马鱼等一般固废;生活垃圾。 营运期对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收集后外售;未沾染化学试剂破碎玻璃器皿收集后外售;不具有危险特性的残留样品委托专业单位处置;废弃斑马鱼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废反渗透膜、纯水制备废活性炭交厂家回收;未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贮存设施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行,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转运至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形态、理化性质确定包装形式,转运过程中做好防渗、防漏、防扬散等环境保护措施。 5.地下水和土壤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原则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区、试剂库采取重点防渗,各类实验区、样品室、一般固废暂存间、化粪池采取一般防渗,其他区域采取简单防渗等措施减轻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采取重点防渗,除危险废物暂存间外其他区域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略)-(略))表7中防渗技术要求分区防渗。 6.环境风险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为盐酸、氢氟酸、硝酸、硫酸、丙酮、甲醇、二氧化氯等危险物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及火灾导致的次生/伴生污染物排放。实验试剂储存量较少,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通过配备应急物资,并制定相关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防控环境风险。 |
相关稿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