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关于对广州荟福洋鞋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6-08-26 广东-广州-白云区
所在地区: 广东-广州-白云区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26日
拟建工程正文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关于对广州荟福洋鞋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州荟福洋鞋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略)年(略)月 (略)日至 (略)年(略)月(略)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

  听证告知:(略)

项目名称

广州荟福洋鞋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白云区白云湖街大岗西街(略)号三栋1层(略)房

建设单位

广州荟福洋鞋材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州荟福洋鞋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大岗西街(略)号三栋1层(略)房,总投资约(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略)万元。主要生产工艺包含:(略)

环评机构

广东众诚环保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挤出成型、拼接工序均在设置的密闭作业区域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DA(略),高度不低于(略)米)引至高空排放。两级活性炭均每月更换一次,使用颗粒活性炭碘值不宜低于(略)mg/g,使用蜂窝活性炭碘值不宜低于(略)mg/g。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TVOC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氯化氢、氯乙烯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略)/(略)-(略))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氯化氢、氯乙烯、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略)/(略)-(略))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二)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排放口(DW(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直接冷却废水收集后经排放口(DW(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略)/(略)-(略))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三)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略))2类标准。(四)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要求进行管理,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手套、废原料桶、沾染胶水的废刷子、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要求进行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执行联单管理制度。(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六)加强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按规定做好污染物排放的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七)该项目建成后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如下:(略)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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