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同顺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收集、暂存5万吨废铅蓄电池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 所在地区: | 江苏-淮安-淮阴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6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江苏同顺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收集、暂存5万吨废铅蓄电池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略)
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略)
一、基本情况:
江苏同顺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收集、暂存5万吨废铅蓄电池搬迁项目属于搬迁项目。原江苏同顺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收集、暂存 5 万吨废铅酸蓄电池项目位于淮安市淮阴区经十路 (略) 号。现江苏同顺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拟将厂址搬迁至淮安市淮阴区松江路(略)号,新厂址位于原厂址北侧约1.1km处。搬迁后,废旧铅蓄电池的年收集、周转量不变,仍为5万吨/年。项目拟租用江苏学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用于废铅蓄电池收集、暂存。租赁面积约为(略)平方米,拟租赁厂房现为空置厂房。
二、环保措施:
1、项目建设期应按要求做好各项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的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十五日前到环保部门办理排污申报手续。夜间施工须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淮阴区东城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中C标准,尾水排入盐河。
3、本项目破损废铅酸蓄电池暂存过程产生的硫酸雾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略)m高DA(略)排气筒达标排放,硫酸雾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硫酸雾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
5、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废劳保、废拖把、废棉布、破损废铅蓄电池及废电解液、喷淋废液及废收集贮存容器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要求建设。
6、本项目以厂房为起点向外设置(略)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范围内不得新建敏感目标。
三、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核定为:(略)
四、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与报批的内容不符或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五、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同时,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做到规范排污。
编制单位:(略)
编制主持人:(略)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略))
公示期限:(略)
听证告知:(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