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恒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土壤改良剂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2026-08-27 河南-开封-杞县
所在地区: 河南-开封-杞县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27日
拟建工程正文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恒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土壤改良剂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拟对《河南恒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土壤改良剂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河南恒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土壤改良剂生产项目

开封市杞县五里河镇杞裴公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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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蓝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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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开封市杞县五里河镇杞裴公路南侧,为土壤改良剂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5万元。

  • 废气

项目营运期主要废气为混料工序废气及混料、腐熟工序产生的恶臭废气。混料工序废气引至“密闭管道收集+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略)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 2 二级标准限值,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略) 年修订版)》“肥料制造(除煤制氮肥)”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排放限值不高(略)mg/m3)。混料、腐熟工序产生的恶臭废气由密闭车间引至“密闭管道收集+一套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略)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

(略))表 2 排放标准。

2.废水。

项目营运期废水为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

项目营运期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措施并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 类标准要求(昼间≤(略)dB(A),夜间≤(略)dB(A))。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进行控制,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堆放,定期外售。本项目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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