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晋江市城镇污水收集处理一体化提升工程—晋江市晋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 所在地区: | 福建-泉州-晋江市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18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晋江市城镇污水收集处理一体化提升工程—晋江市晋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建设地点:(略) 三、建设单位:(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三期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三期生物池、三期二沉池、污泥泵房、三期鼓风机房、三期高效沉淀池、三期精密过滤器、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车间、污泥料仓以及加药间等构建筑物。具体建设内容、地点、处理工艺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污水进厂管道、尾水外排管道的建设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及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科学安排施工进度、时序,控制施工范围,避免施工期废水、粉尘、噪声、固废等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环境 项目采用“格栅+曝气沉砂池+AAO生物池+高效沉淀+精密过滤器+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运营期,项目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含(略)年、(略)年修改单)表1、表4一级标准的A标准及表2、表3污染物高允许排放浓度。项目尾水依托已建成的“深沪污水处理厂、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排海工程”及排海口排入围头湾。 (3)大气环境 项目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产生废气共用1套生物除臭设施,AAO生物池厌氧/缺氧段单独配套1套生物除臭设施,污泥脱水车间、污泥仓、污泥浓缩池和污泥调理池共用1套生物除臭设施。项目产生的恶臭经收集并经配套的生物除臭设施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3根(略)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恶臭废气(NH3、H2S和臭气浓度)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表2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NH3、H2S、臭气浓度和甲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含(略)年、(略)年修改单)中表6二级和上海市地方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3、表4标准限值。 (4)声环境 厂区内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消声、隔音和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2类标准。 (5)固体废物 各类危险废物规范收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贮存堆场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申报、转移制度;污泥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含(略)年、(略)年修改单)的控制要求;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无害化处理或综合利用,临时贮存场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有关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6)风险防控 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简单防渗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项目建设运行应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建立健全的环境风险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可行、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规范配置足够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应急物资装备。 (7)应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监测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其中废水进出口应按要求设置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七、公众参与情况 本评价在网络上对本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无人员反馈意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略) 邮编:(略) 地址:(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