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拟对廉江市石岭镇大垌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广东-湛江-廉江市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5日 |
根据廉江市石岭镇大垌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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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略)
项目名称 | 廉江市石岭镇大垌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廉江市石岭镇大垌村 |
建设单位 | 廉江市丰诚水泥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廉江市石岭镇大垌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位于廉江市石岭镇大垌村,项目总用地面积约(略).(略)公顷,其中露天采场面积约(略).(略)公顷,配套用地面积约3.3公顷,项目方案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深度为+(略).6米至-(略)米标高。项目开采种类为水泥用石灰岩,开采规模为(略)万吨/年,开采后矿石粗碎后送至水泥厂;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剥离物综合利用,包括石灰岩夹石和第四系覆盖层:(略) |
环评机构 | 世纪东美(天津)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工地扬尘防控“六个 (略)%”措施,道路硬化、裸土及建材覆盖、洒水抑尘,设置扬尘公示栏等。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地灌溉。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置高度不应小于2米的围挡,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低速禁鸣。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消纳场所处置,多余土石方运至有处理能力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5.生态保护措施。增设临时排水沟、压实裸露地面,避开暴雨季节进行大规模土石方开挖,及时清运弃土及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植被恢复。二、运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采剥粉尘、钻孔粉尘、爆破粉尘、装载粉尘、破碎加工粉尘、堆场扬尘、运输车辆行驶粉尘、运输车辆及开采机械设备的尾气、爆破废气、员工食堂油烟废气。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略) |
公众参与情况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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