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高分子科学与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两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6-08-25
吉林-长春-南关区
| 所在地区: | 吉林-长春-南关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5日 |
拟建工程正文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高分子科学与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两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审查通过了高分子科学与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两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略)年8月(略)日-(略)年8月(略)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略)
联系电话(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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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批复文件全文链接) |
文号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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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科学与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两重”建设项目 |
长环建(表)〔(略)〕6号 |
(略)年8月(略)日 |
编辑:(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