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桐仁桥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所在地区: | 湖南-长沙-长沙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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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长沙县桐仁桥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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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高桥镇、路口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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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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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融泽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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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目总投资(略).(略)万元,环保投资(略)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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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影响及措施: (1)废水 项目施工期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加强水污染控制。项目不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所租民房已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肥;施工期车辆及机械设备的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混凝土养护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洒水抑尘,不外排。 (2)废气 项目施工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扬尘、车辆排放的尾气污染防治和噪声控制措施;全面落实“八个(略)%”扬尘措施;加强对车辆及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及汽车尾气的产生;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施工期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在施工区域设置围挡进行隔声降噪;对施工机械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通过采取上述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加强固体废弃物的分类管理和利用。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往相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拆除的废旧金属及老旧机电设备交由就近的废金属资源回收企业回收。淤泥干化后用于所在渠道两侧生态护坡。沉淀池沉渣晒干后外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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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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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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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电话:(略) (公示时间:(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