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洲南区水质净化厂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发改投审〔2026〕40号)
2026-08-26
广东-珠海-香洲区
| 所在地区: | 广东-珠海-香洲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6日 |
拟建工程正文
关于香洲南区水质净化厂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发改投审〔(略)〕(略)号)
珠海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关于报送香洲南区水质净化厂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必要性。南区水质净化厂一二期均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结合片区人口和水量增长预测,香洲南湾片区污水处理能力存在缺口,为有效降低污水溢流风险,完善南湾片区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实施香洲南区水质净化厂三期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略)-(略)-(略)-(略)-(略)。
三、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洪湾物流园片区情侣南路北侧、洪屏二路东侧。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略)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略)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略).(略)万元,其中:(略)
七、批复依据文件。《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珠办会函〔(略)〕(略)号)、香洲南区水质净化厂三期项目前期联审决策会议纪要(〔(略)〕(略)号)、《珠海市污水系统专项规划((略)-(略))》、《珠海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珠海市排水(雨水)及防涝综合规划((略)-(略))》。
八、其他事项。一是项目建设中要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危大工程措施,做好应急预案,压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工程安全有序推进。二是进一步完善项目设计方案及投资规模并报政府投资事前绩效评估小组办公室审核。三是请按《珠海市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规定开展工作,完善各项前期审批手续,编制项目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批。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略)年8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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