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8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江苏-泰州-海陵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6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年8月(略)日-(略)年9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联系部门:(略)
听证告知:(略)
1、NFC果蔬汁、谷物饮料、茶饮料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 泰州市海陵工业园区济川东路(略)号 |
建设单位 | 江苏港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泰州新铭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 ? ?项目拟投资(略)万元购置蒸煮设备、茶萃取设备、研磨设备、调配罐、均质机、吹瓶机等设备,在现有厂房内实施并对厂房进行适应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加工果蔬汁(略)吨,谷物饮料(略)吨,茶饮料(略)吨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有组织非甲烷总烃、乙醛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含(略)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限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乙醛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3限值;无组织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项目)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2限值。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排放至启迪浦华(泰州)水务有限公司集中深度处理。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同时增强厂房密闭性,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项目噪声在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标准,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茶叶废渣、废过滤料、废过滤器材、不合格品、废过滤介质(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RO膜)、废滤芯、污水处理站污泥、含沾染毒害性的废包装材料、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废润滑油、废油桶;项目所有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