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岚皋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意见的公告
2026-08-31
陕西-安康-岚皋县
| 所在地区: | 陕西-安康-岚皋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31日 |
拟建工程正文
岚皋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岚皋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意见的公告
为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规范高污染燃料管控,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市政府将统一划定并发布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通告。
为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我县拟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略)
一、征求意见内容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内容为:(略)
二、公示期限
公示征求意见期限为(略)个自然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邮件、书面邮寄等形式反馈意见建议(个人需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需注明单位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1. 联系单位:(略)
2. 联系电话:(略)
3. 电子邮箱:(略)
4. 邮寄地址:(略)
四、其他说明
1. 反馈意见须客观真实、简明扼要,围绕方案合理性、可行性、实操性提出修改建议。
2. 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我局将结合征集意见情况,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市级统一审定印发实施。
附件:(略)
2.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使用的燃料种类.doc
3.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示意图.pdf
岚皋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略)年8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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