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6-08-27 贵州-黔南-都匀市
所在地区: 贵州-黔南-都匀市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27日
拟建工程正文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略)年8月(略)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略)年8月(略)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拟对贵州江山副产焦磷酸钠质量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年8月(略)日-(略)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都匀市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生态环境局B(略)室,(略)-(略)

邮编:(略)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贵州江山副产焦磷酸钠质量提升技改项目

瓮安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园区

贵州江山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瓮栖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天文镇瓮安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园贵州江山作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项目“贵州江山磷化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略)年(略)月(略)日取得环评批复(黔南环审﹝(略)﹞(略)号),项目规划分三期建设,一期已建成并于(略)年4月(略)日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建设内容为(略)万吨/年三氯化磷装置、5万吨/年亚磷酸二甲酯装置、5万吨/年草甘膦装置、5.5万吨/年氯甲烷回收装置,配套1套母液蒸发装置(副产工业盐4.3万吨/年)、1套母液定向转化装置(副产焦磷酸钠2.3万吨/年);二期、三期暂未开工建设。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设备安装采用湿式切割、钻孔,选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车辆和机械,使用合格燃油,施工车辆限速行驶。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略)/(略)-(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为设备安装,施工期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收集设施收集后,排至瓮安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园区环保处理中心集中处理。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内采用“明沟+明管”、架空管线、池中池等可视化设施,减少施工过程中“跑、冒、滴、漏”,防范地下水、土壤污染。加强对施工场地的排查,对设置的事故围挡渗漏点采取截污堵漏的措施,施工期间清洗废水收集采用水泵及可视化管道进行收集,避免破坏车间现有防渗设施。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使用低噪声设备、按规范操作、加强维护保养,设置临时性声障,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遵守施工作业规定,减少撞击、敲打等人为噪声。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略)-(略))。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输至园区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置。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等相关要求执行。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电渗析工序废气密闭收集,经三级氢氧化钠碱洗塔喷淋净化处理,氯气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及修改单,由(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氢气依托电渗析装置设置的强制通风系统进行稀释,达到《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略)-(略))安全控制要求(体积浓度≤1.0%),由(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

本次燃料调整仅涉及RTO焚烧系统及母液定向转化装置用气单元,RTO焚烧系统及母液定向转化装置废气均依托现有废气治理设施,不新增废气治理设施。RTO焚烧系统采用“预处理(碱吸收)+固定式三室蓄热燃烧+后处理(碱吸收)”工艺处理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由(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母液定向转化装置采用“SNCR脱硝+烟气急冷+半干法脱酸+烟道喷入活性炭+布袋除尘器+碱洗塔+湿电除尘器”工艺处理,由(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参照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表3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碱洗塔排出的高盐废水全部进入厂区现有的蒸发浓缩装置,经蒸发结晶处理后回收工业盐氯化钠,蒸发冷凝水回用于厂区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废水收集系统收集,初期雨水经现有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略)m3)收集,送至瓮安公用工程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

3.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进行堆存,现有危废暂存间已按照重点防渗处理。

本项目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用“可视化”原则,明管+明沟敞开式布设,严禁设置地下暗管、封闭暗沟、地下埋地管道,对有可能产生高浓度废水的生产设施、收集池、循环池全部设置池中池或架空结构,便于日常巡检、泄漏排查与检修维护。

根据《报告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特点和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略)-(略))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略)-(略))。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是设置在室外的水泵、风机、碱洗塔等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屏障、加装消声器等噪声控制措施,加强对噪声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略))3类标准。

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离子交换膜收集后在一般固废暂存间((略)m2)暂存,外售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略)m2),定期交于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通过网络、报纸、现场张贴布告等方式,开展了本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公众意见处理、报批前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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