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发改委关于三峡新材临港汽车及电子玻璃项目110kV变配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2026-09-01 湖北-宜昌-猇亭区
所在地区: 湖北-宜昌-猇亭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1日
拟建工程正文
宜昌市发改委关于三峡新材临港汽车及电子玻璃项目(略)kV变配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关于核准三峡新材临港汽车及电子玻璃项目(略)kV变配电工程的请示》(宜猇发改文〔(略)〕(略)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三峡新材临港汽车及电子玻璃项目(略)kV变配电工程(项目代码:(略)

  二、项目建设地点:(略)

  三、工程建设总规模:

  该项目建设规模为建设(略)千伏专用变电站1座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具体内容如下:

  1.主变规模:(略)

  2.(略)千伏出线:(略)

  3.(略)千伏出线:(略)

  4.无功补偿容量:(略)

  5.建设系统二次工程。

  6. 新建电缆长度2×0.(略)千米,电缆采用ZC-YJLW(略)-(略)/(略)-1×(略)平方毫米阻燃型单芯铜芯电力电缆。

  四、本工程总投资(略).(略) 万元,其中静态投资(略).(略) 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 (略).(略) 万元,工程总工期约8个月。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同意该项目采取委托招标方式对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要设备、重要材料等进行公开招标,请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开展招标工作。

  六、如需对核准批复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你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督促企业,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评价等相关手续,根据本核准批复办理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投标等相关手续。项目建成投产后,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请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配合投资主管部门强化项目建设监管,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略)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年8月(略)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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