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9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2026-09-02 江苏-盐城-开发区
所在地区: 江苏-盐城-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2日
拟建工程正文
关于(略)年9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关于(略)年9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信息来源:(略) 字号:(略)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略)年9月2日-(略)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联系人:(略)

听证告知:(略)

项目名称

年产(略)万平方米PVC碳塑板项目

建设地点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许庄街道兴国路1号一厂房东侧

建设单位

凯盛科技新材料(泰州)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盐城市益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为满足市场对PVC碳塑板的需求,凯盛科技新材料(泰州)有限公司经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数据局备案同意(备案号:(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

本项目运营废气主要为投料、混料粉尘、挤出成型废气、破碎磨粉粉尘。项目投料、混料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略)m排气筒(DA(略))排放,破碎、磨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略)m排气筒(DA(略))排放,挤出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略)m排气筒(DA(略))排放;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表1中非甲烷总烃(其他)、氯化氢、氯乙烯及颗粒物(其他)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中臭气浓度排放标准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厂界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表3中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其他颗粒物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1中臭气浓度排放标准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生活垃圾、废布袋、废包装材料、收集尘等。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单位处置。在采取上述分类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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