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9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江苏-泰州-海陵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1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年9月1日-(略)年9月7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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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产(略)吨活塞杆项目
建设地点 | 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马楼路(略)号幢(略) |
建设单位 | 泰州市琪昊新能源机械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泰州新铭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 ? ?项目拟投资(略)万元,购置冲孔机、攻丝机、数控车床、多面磨机、磨床、套环机、振抛清洗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略)吨活塞杆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少量机加工废气、危废贮存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中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废气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2中标准限值。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泰州市九龙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同时增强厂房密闭性,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项目噪声在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标准,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边角料、不合格品、废钢珠、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振抛废水、废清洗剂桶、含油手套、劳保用品和生活垃圾等。边角料、不合格品、废钢珠为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振抛废水、废清洗剂桶、含油手套、劳保用品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所有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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