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博罗县东江干流公庄河口段清淤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

2026-09-08 广东-惠州-博罗县
所在地区: 广东-惠州-博罗县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8日
拟建工程正文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博罗县东江干流公庄河口段清淤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博罗县东江干流公庄河口段清淤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博罗县东江干流公庄河口段清淤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听证告知:(略)

项目名称:(略)

博罗县东江干流公庄河口段清淤整治工程

建设单位:(略)

博罗县东鑫砂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略)

本工程位于博罗县公庄河河口及东江干流公庄河口下游两个弯道凸岸

环评机构:

广东德宝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工程总工期8个月,拟清淤范围中东江河段长约3.3km、公庄河河段长约0.9km。清淤区域位于公庄河河口及东江干流公庄河口下游的两个弯道凸岸,5处清淤区域为:(略)

本工程无永久占地、不设施工便道、不设维修工地,不涉及征拆,清淤物由运输船运输至上岸点,再从上岸点转运至博罗县泰美镇金龙大道旁临时堆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略)

(1)水

主要包括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内源释放污染物(重金属、营养盐等)、船舶含油废水、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及堆场径流等。

通过设置防污屏障、优化施工时序及控制作业强度,遏制环保绞吸船作业的悬浮泥沙扩散;船舶含油废水及生活污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或转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车辆冲洗废水和堆场径流分别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无法回用的达标排放;河床以沙质为主、有机质及重金属含量较低,底泥内源释放影响有限。

清淤物堆放场位于泰美镇金龙大道旁,不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场内道路及作业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堆场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配套建设足够容积的临时沉淀池,雨水径流经排水沟收集、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堆场未回用的部分排入周边既有市政排水系统,终汇入良田河。

施工期间,通过协商错峰取水或暂停取水、在取水口(略)m安全管控范围内严格控制作业强度并加密水质监测频次等综合措施,同时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2)大气

主要包括清淤作业及堆场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和底泥扰动释放的恶臭物质。通过采取洒水抑尘、边界围挡、裸露地面覆盖、易扬尘物料覆盖及运输车辆冲洗等措施有效削减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和底泥扰动释放的恶臭物质,经大气扩散稀释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序(禁止夜间高噪声作业)、优化施工布置(高噪声设备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设置临时围挡隔声及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机械设备临时维修及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油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在临时堆场划定区域暂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不外排。

(5)地下水和土壤

通过场地硬化、防渗处理、废水集中收集等措施,切断污染物的下渗和漫流途径,影响可控。

(6)生态环境

工程无永久占地,临时占地主要为上岸点和堆场,不占用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通过落实临时占地复绿、控制施工范围及优化施工时序等生态减缓措施后,工程施工期生态影响总体可控,对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

施工期为主要风险阶段,风险源包括:(略)

通过配备密闭收集容器、规范危废暂存间、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设置施工警示标志并配备围油栏、吸油毡等应急物资、建立与取水单位应急联动机制、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环境风险可得到有效控制。

公众参与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信息来源:(略)

附件:

责任编辑:(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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