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9月8日拟对隆昌市河库事务总站四川省龙市河隆昌市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四川-内江-隆昌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8日 |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隆昌市河库事务总站四川省龙市河隆昌市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年9月8日-(略)年9月(略)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略) 听证告知:(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省龙市河隆昌市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目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 隆昌市河库事务总站 四川新禾清源科技有限公司 综合治理河长约 (略).(略)km,新建护岸(略).(略)km(共由(略)段组成,堤型均为斜坡式生态石笼堤,同时配套新建下河梯步(略)处,穿堤涵管(略)处),河道疏浚0.(略)km 一、施工期 (1)废水:(略) (2)废气:(略) (3)固废:(略) (4)噪声:(略) 二、其他部门意见 1、隆昌市水利局《关于四川省龙市河隆昌市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隆水发【(略)】(略)号)同意建设。 2、隆昌市农业农村局出具《复函》明确项目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3、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出具《复函》明确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准保护区。 4、隆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函明确项目选址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 5、内江市林业局《关于同意古湖风景名胜区实施四川省龙市河隆昌市防洪治理工程项目选址方案的批复》(内市林发【(略)】(略)号)同意项目在古湖风景名胜区内的选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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