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机器人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

2026-09-09 山东-青岛-即墨市
所在地区: 山东-青岛-即墨市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9日
拟建工程正文
工业机器人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工业机器人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灵山街道泉上路以东、灵通路以北
建设单位: 青岛固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领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项目概况: 企业租赁位于青岛市即墨区灵山街道泉上路以东、灵通路以北的厂房,建设“工业机器人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总用地面积(略)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项目投产后,可年产工业机器人零部件(略)万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熔炼、铝液保温、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分别经燃气熔炼炉上方、智能控温机上方、打磨工位经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抛丸废气(颗粒物)通过设备自带的管道收集;上述废气各自收集后,一同引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略)米高P1排气筒排放。压铸废气、脱模废气、注铝废气、成型废气(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分别经压铸机、注铝机、成型机、金属翻转机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引入1套“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略)米高排气筒P2排放。项目天然气熔炼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通过1根(略)米高排气筒P3排放。P1、P2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及P3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均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P1、P2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加严(略)%要求;P2排气筒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略)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审 批 单 位 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
联系电话: (略)-(略)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即墨区振武路(略)号
邮政编码: (略)
听证权利告知:(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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