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江苏海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

2026-09-08 江苏-盐城-大丰市
所在地区: 江苏-盐城-大丰市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8日
拟建工程正文
(略)年9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江苏海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略)年9月8日至(略)年9月(略)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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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编制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大丰经济开发区国新深通智能科技产业园5栋

江苏海孚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略)万元,租赁闲置厂房,建设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

我局于(略)年5月7日至5月(略)日在大丰政府网站进行报告表受理公示,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江苏光正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张海花)

(一)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设计、改造厂区给排水系统,严禁初期雨水等混入清下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并接管至盐城市大丰区恒泰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

(二)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废气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应达到《报告表》要求。项目有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氮氧化物、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限值,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2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氮氧化物、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3限值。废气处理系统应配备备用装置或与生产装置同开同停,规范操作规程,杜绝废气事故性排放。

(三)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原则,对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

(四)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规范处置。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略)〕(略)号)要求,规范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等全过程管理,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五)应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要求,建立环境安全预警与应急体系,按环境风险评价提出的对策,储备必要的事故应急物资设备,将本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纳入园区应急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下的环境安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严格落实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建设有效容积不小于(略)立方米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废水,事故应急池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万一发生突发性事故,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听证告知:(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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