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6-09-14 福建-莆田-秀屿区
所在地区: 福建-莆田-秀屿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14日
拟建工程正文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略)年9月(略)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华润新能源(莆田)有限公司福建莆田北岸忠门A区(略)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略)千伏送出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福建莆田北岸忠门A区(略)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略)千伏送出工程

莆田市秀屿区月塘镇、东庄镇,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忠门镇

华润新能源(莆田)有限公司

福建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线路起于已建(略)千伏栖梧变,止于拟建光伏电站升压站。新建单回(略)千伏线路总长8.(略)千米,其中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6.(略)千米,单回路电缆1.(略)千米。配套在(略)千伏栖梧变电站户外配电装置预留位置扩建(略)千伏线路间隔1个,建设华润光伏电站间隔的电气、土建及相应的二次、保护、通信等相关内容。项目总投资约(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万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

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止扬尘对线路沿线造成影响;运输车辆应进行封闭,防止遗撒;对于线路沿线裸露施工区域、道路进行洒水、清扫;施工现场临时堆放的裸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应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

施工场地四周修建截水排水沟,并在出口设置沉沙池和拦砂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化粪池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

采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时间;运输车辆在途经居民区时,应尽量保持低速匀速行驶。

四、固体废物处理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开挖土方、施工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电磁环境

本期扩建间隔工程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架空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满足导线与建筑物的净空距离要求;选择光滑的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严格控制导线对地高度。

公示时间:(略)

电 话:(略)

通讯地址:(略)

听证权利告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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