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中发仓储有限公司中发新能源汽车、家电智能安全绿色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所在地区: | 安徽-六安-舒城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11日 |
舒环评〔(略)〕(略)号
关于安徽中发仓储有限公司中发新能源汽车、家电智能安全绿色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中发仓储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中发新能源汽车、家电智能安全绿色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批复意见
安徽中发仓储有限公司中发新能源汽车、家电智能安全绿色仓储项目位于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杭埠园区)六丛路与南环路交口,占地面积(略).4㎡。项目拟投资(略)万元建设危险化学品仓储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略)
(略)年9月4日局党组会审核同意对安徽中发仓储有限公司中发新能源汽车、家电智能安全绿色仓储项目立即进行审批,会议认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环境政策及舒城经济开发区杭埠园区总体规划要求。在全面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结合专家审查意见,从环境管理角度,原则同意项目按照安徽万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要求进行建设。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须做到以下要求:
1.该项目只允许进行舒城县应急管理局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转运,不生产、不分装化学品,不回收各类废油漆桶、稀释剂桶等,运输车辆不在厂区内清洗,不在厂区内设置油罐、加油点。储存种类、数量、一次性大储存量不得超过应急管理部门许可的范围。
2.严格按照安全、环保技术规范要求,所有化学品需分库、分类、分区存放。设置自动通风系统,化学品运输需是经相关部门许可的特种车辆。
3.切实做好项目废气的有效收集和规范处置。仓库内设置仓库废气监控报警系统,化学品贮存库废气通过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确保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略))限值要求。
4.严格按照“雨污分流,一口对外”的标准要求,规范雨、污管网建设。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合经初期雨水池处理的初期雨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三级标准和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杭埠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管至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杭埠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5.规范破损包装桶、地面清理废物(含沾染存储物的木屑、砂石等应急物资)、泄漏物料、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和管理;生活垃圾统一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日产日清。
6.切实做好风机等噪声源强的减振、降噪及其生产车间封闭,强化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规范操作行为,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区标准。
7.严格落实安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积极主动做好与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应急防范措施的衔接。合理设置化学品等贮存场所,规范建设事故应急池、导流沟、分区围堰、防渗等,强化风险防范。根据每个仓库储存的化学品种类、数量配备合适的消防设施。加大仓库内外的监督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和事故状态下防扩散应急方案,加强应急演练,配齐应急物资。
8.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噪声管理和扬尘污染防治,规范材料及泥土外运,避免夜间作业,尽可能减少开挖面,严防水土流失,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9.项目单位须严格按照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批复的VOCS:(略)
三、环境管理要求
1.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含简化、登记),不得无证排污。项目竣工试运行和污染治理设施同步投入运转正常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 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工作及信息公开的通知》(皖环函〔(略)〕(略)号)文件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3. 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须自觉接受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环境管理。
4. 强化项目建设和运行监管,请舒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该项目列入重点日常监管。
四、事中事后监管
舒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该项目实施属地管理,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负责日常环境监察和监督性监测等工作。
(略)年9月(略)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反 馈
沟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