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鸿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微纳系统封装管壳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所在地区: | 安徽-六安-舒城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10日 |
舒环评〔(略)〕(略)号
关于安徽鸿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微纳系统封装管壳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鸿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安徽鸿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微纳系统封装管壳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批复意见
安徽鸿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微纳系统封装管壳产业化项目位于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杭埠园区信息产业园,租赁5#及7#厂房,用地面积(略).(略)㎡。该公司原项目六安鸿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鸿安信HTCC陶瓷封装元器件项目已于(略)年2月(略)日取得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审批意见(舒环评〔(略)〕(略)号),现有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微纳系统封装管壳(HTCC)(略)万只。
现因经营需求,安徽鸿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略).(略)万元建设“微纳系统封装管壳产业化项目”,本次改建将生瓷片改为自产,扩建(略)万只微纳系统封装管壳(HTCC),新增微纳系统封装管壳(熔封类)和微纳系统封装管壳(薄膜类)各(略)万只,新租赁5#厂房,购置立式氮化铝烧结炉、成型烧结炉、激光划片机、水刀划片机、链带式气氛钎焊炉、精密磨床、台式扫描电镜、3DX-ray检测仪等生产设备,其中3DX-ray检测仪另行环评。
生瓷片生产工艺:(略)
本次改扩建项目在原环评批复(略)万只微纳系统封装管壳(HTCC)基础上,新增(略)吨生瓷片(自产自用)、(略)万只微纳系统封装管壳(HTCC)、(略)万只微纳系统封装管壳(熔封类)、(略)万只微纳系统封装管壳(薄膜类)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略)万只微纳系统封装管壳的生产能力。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环境政策及舒城经济开发区杭埠园区总体规划及其规划环评要求。在全面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结合专家审查意见,从环境管理角度,原则同意项目按照安徽皖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要求进行建设。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须做到以下要求:
1.切实做好项目废气的有效收集和规范处置。7号厂房生瓷片、陶瓷管壳生产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异丙醇、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略)m高排气筒排放;5号厂房陶瓷管壳生产废气和危废库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异丙醇通过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略)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异丙醇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略)
2.严格按照“雨污分流,一口对外”的标准要求,规范管网建设。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与循环冷却水、划片废水(设备自带过滤器处理)、保洁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和杭埠镇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中较严值,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杭埠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3.规范脱泡废液、研磨废液、废抹布、废酒精、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处置和管理;切实做好废PET膜、废生瓷片、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靶材、除尘灰、废分子筛、废脱氧剂等一般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日产日清。
4.切实做好风机、水泵、循环冷却塔、空压机、球磨机、上框机、打孔机、印刷机、填孔机、生切机、烧结炉、钎焊炉、烘干机、整平机等噪声源强的减振、降噪及其生产车间封闭,强化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规范操作行为,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标准。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合理设置化学品等贮存场所,规范建设分区围堰、防渗、应急池、消防池等,及时编报环境应急预案,注重应急演练,强化风险防范。
6.六安市生态环境局(略)年批复安徽鸿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鸿安信HTCC陶瓷封装元器件项目总量VOCS:(略)S:(略)
三、环境管理要求
1.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含简化、登记),不得无证排污。项目竣工试运行和污染治理设施同步投入运转正常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 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工作及信息公开的通知》(皖环函〔(略)〕(略)号)文件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3. 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须自觉接受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环境管理。
四、事中事后监管
舒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该项目实施属地管理,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负责日常环境监察和监督性监测等工作。
(略)年9月(略)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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