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盐城炬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钢破碎尾料及废旧金属塑料橡胶炉渣循环利用项目)
| 所在地区: | 江苏-南京-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9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略)年9月9日至(略)年9月(略)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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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废钢破碎尾料及废旧金属塑料橡胶炉渣循环利用项目 | 大丰区经济开发区纬三路南侧、兴园路西侧 | 盐城炬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年加工废钢破碎尾料、钢厂废钢底料、船厂废钢底料、炉渣8万吨,可形成年产混合铝(略)吨、铜/铜砂(略)吨、不锈钢(略)吨、铁/铁粉(略)吨的生产能力 | 我局于(略)年8月(略)日至8月(略)日在大丰政府网站进行报告表受理公示,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述邦安全环境技术服务南京有限公司(王文林) | (一)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设计、改造厂区给排水系统,严禁初期雨水等混入清下水管网。项目浮选废水、漂洗废水等生产废水经循环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大丰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废气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应达到《报告表》要求。项目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表3限值。废气处理系统应配备备用装置或与生产装置同开同停,规范操作规程,杜绝废气事故性排放。 (三)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原则,对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 (四)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规范处置。规范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等全过程管理,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听证告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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