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番禺3-1/西江34-3油田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6-09-08
广东-广州-番禺区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番禺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8日 |
拟建工程正文
关于番禺3-1/西江(略)-3油田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番禺3-1/西江(略)-3油田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新建1座井口平台PY3-1 WHPA,设置(略)个井槽,先期开发9口生产井,预留7口井,剩余4个井槽。新建PY3-1 WHPA平台至PY(略)-6 DPPA平台的海底混输管道和海底电缆各1条,长度均约(略).4公里。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可以满足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处理和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水基钻屑和钻井液、合成基钻屑经检测达标后排海,合成基钻井液、不符合排放要求的合成基钻屑、水基钻屑和钻井液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平台含油生产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海,除符合排放要求的食品废弃物,其他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回陆地处理,其中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各类垃圾等应严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略)―(略))处理处置。
(二)严格执行钻井作业规程和安全规程。加强随钻监测,配备安全有效的防喷设备、压井材料及井控设备,建立健全井控管理系统。
(三)加强海底管道管理和维护。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海底管道交越处悬空。加强海管巡检,定期进行全面检测和清管作业,防止管道因腐蚀或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泄漏。
(四)切实落实溢油应急措施。项目施工前制定溢油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珠江南海局)备案。发生溢油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按照规定立即报告珠江南海局,并视情况及时通报广东省渔业、海事部门和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三局。
(五)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钻屑、水基钻井液排放速率,尽量缩短施工作业时间,海底电缆挖沟作业应避开所在产卵场主要经济鱼类产卵集中期(5月),大限度减轻项目建设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珠江南海局负责该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请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准的报告书送珠江南海局,并及时将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报珠江南海局备案。
生态环境部
(略)年9月7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略)年9月8日印发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