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渌口星火电极销售部火花塞中心电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所在地区: | 湖南-株洲-株洲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11日 |
株洲县渌口星火电极销售部火花塞中心
电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 火花塞中心电极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高新技术产业区湾塘产业片区(区块二) |
建设单位 | 株洲县渌口星火电极销售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祥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由于企业现厂址所在地区域即将进行城市开发利用,土地为当地政府收储,企业需要限期搬迁,企业搬迁后拟选址于渌口高新技术产业区湾塘产业片区(区块二),租赁株洲德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进门口正对面靠山的厂房及厂房边上办公楼杂屋等作为项目建设地,租赁总建筑面积约(略)㎡,搬迁后生产规模为年产火花塞中心电极(略)万支/a。本项目系响应当地人民政府相关政策从主城区搬迁,拟选址地位于渌口高新区湾塘片区东北角,与主城区相距约4.6公里,不在南面距离主城区较近处,选址地远离渌口区主城区。 本工程拟租赁渌口高新技术产业区湾塘产业片区(区块二)株洲德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进门口正对面靠山的厂房及厂房边上办公楼杂屋等作为项目建设地,租赁总建筑面积约(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租赁已建厂房及附属建构筑物进行适应性改造作为生产场地,搬迁原西山岭厂区生产线并增购部分冷镦机、退火炉、端面磨床等设备设施,建设火花塞中心电极加工生产线,同步配套完善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火花塞中心电极(略)万支/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废水:(略) (2)噪声:(略) (3)废气:(略) (4)固体废物:(略)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工程主体工艺为冷镦机加工,磨削加工为湿磨,抛光为湿法抛光,无干式打磨、喷砂/抛丸等工艺,不涉及铸造、熔炼、烧结等工艺。 本项目镍杯冷镦、电极冷镦成型工序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经采取规范操作,加强冷镦机等设备工艺控制,加大车间通排风等措施后呈无组织排放。端面磨采用湿法磨削,基本无颗粒物产生;根据搬迁前原有工程厂界镍及其化合物浓度现状检测结果为未检出,且本项目抛光工艺升级为刚玉加水湿法抛光代替原刚玉干法抛沅,抛光过程中设备全密闭,基本无金属碎屑悬浮无组织颗粒物产生,不会产生含镍粉尘;退火炉采用电作能源,无渗碳、渗氮等工艺,不使用天然气等作热源,基本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产生。 2.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镍杯超声波清洗、填铜坯料和成型电极滚筒清洗用水、抛光用水、车间内工件清洗、抛光区以及污水处理区地面清洁用水、退火炉间接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以及办公生活用水等。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镍杯超声波清洗、填铜坯料和成型电极滚筒清洗、抛光废水、车间内工件清洗、抛光区以及污水处理区地面清洁等综合废水以及办公生活污水。 本工程镍杯超声波清洗以及填铜粗坯、成型电极滚筒清洗、 车间内工件清洗、抛光区以及污水处理区地面清洁等综合废水经1套2t/d“隔油+中和、混凝沉淀+板框压滤+精密过滤”工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各清洗工序用水,废水不外排;另配置1台处理规模为0.(略)t/h的低温浓缩蒸发器对废水定期蒸发浓缩处理,防止废水长时间循环后各污染因子累积,且对废水回用系统的水质进行不定期外委抽检,当出现水质超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略)-(略))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时,启用电加热低温蒸发浓缩系统对废水进行处理,冷凝水回用于各工序用水节点,蒸发后的残液残渣与压滤渣一并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株洲德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污水总排口排入西侧跃达大道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湾塘工业园西侧的提升泵站,终汇入王家洲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湘江。 3.噪声 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包括各类冷镦机、抛光机、磨床、筛选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参考搬迁前原有工程及同类工程调查,噪声源强约为(略)~(略)dB(A)。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是中心电极加工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模具维修加工边角料和碎屑、废刚玉砂以及废齿轮油、废磨削液、废磨削料、隔油池浮油浮渣、板框压滤渣、废水蒸发残液残渣、废滤芯、废油及磨削液空桶、含油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等。中心电极加工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模具维修加工边角料和碎屑、废刚玉砂等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相关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利用;废齿轮油、废磨削液、废磨削料、隔油池浮油浮渣、板框压滤渣、废水蒸发残液残渣、废滤芯、废油及磨削液空桶、含油抹布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暂存,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 (略)-(略)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略)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