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所在地区: | 山西-晋中-榆次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15日 |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略)年9月(略)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9-(略)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略)年9月(略)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年9月(略)日-(略)年9月(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拟审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介休市益金煤化有限公司固废科学研究与综合利用项目 | 介休市绵山镇谢峪村村东(略)米公司现有洗煤厂东侧空地 | 介休市益金煤化有限公司 | 山西易通慧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介休市益金煤化有限公司固废科学研究与综合利用项目位于介休市绵山镇谢峪村村东(略)米公司现有洗煤厂东侧空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4条煤矸石制砖自动化生产线,配套建设焙烧窑、烘干窑各4座,购置破碎机、筛分机、制砖机等生产设备,并同步建设相应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设计生产规模为4亿块标砖/年。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万元。 | (一)项目按照《晋中市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差异化管控“十五条”》(市办字〔(略)〕(略)号),建设标准应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略)年修订版)》烧结砖瓦制品企业绩效分级A级要求;按照《晋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晋中市钢铁焦化煤电供热碳素砖瓦铁合金行业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市生态环保委〔(略)〕1号)确定的深度治理标准开展设计和建设。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防止大风天气作业、使用商品混凝土、易产尘物料苫盖等措施;运输扬尘采取进场道路硬化、限载、箱式货车运输、道路洒水、设置洗车平台等方式,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运输要采用清洁运输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Ⅳ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 运营期项目生产车间不供热,办公区利用隧道窑余热供热。煤矸石制备上料废气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煤矸石破碎筛分投料口、出料口、反料口废气收集后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原料搅拌废气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粉煤灰仓上料废气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以上颗粒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隧道窑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石灰石膏脱硫塔+湿电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管控:(略)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备冲洗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收集后用于厂区内洒水抑尘。运营期脱硫废水采用旋流器和压滤机固液分离,废水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湿电除尘器冲洗水进入脱硫塔循环池用于烟气脱硫;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废水主要为盥洗废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车辆冲洗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略)-(略))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中“冲厕、车辆冲洗”用水水质标准;脱硫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略)-(略))表1 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取选取低噪设备、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2类标准要求。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装修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包装袋等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送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施工产生的土石方暂存于临时堆土场,待将来就地用于制砖。运营期项目煤矸石制备,粉煤灰仓上料及原料搅拌除尘灰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制坯产生废砖坯回用于生产;废烧成砖外售综合利用;脱硫渣回用于生产;洗车废水沉淀池底渣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理。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置。 (六)做好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八)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略) |
2 | 省道(略)线(原省道东夏线)灵石县城过境段(核桃洼隧道)改线工程项目 | 晋中市灵石县、介休市境内 | 山西灵介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 | 项目起点位于灵石县亨泰荣和公司南侧,设置静升互通与现有省道(略)连接,终点位于介休市义棠镇田村,设置两渡互通连接国道(略)主线全长(略).(略)km,连接线长4.(略)km,主线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整体式路基宽度(略).5m,分离式路基宽度(略).(略)m,设计速度(略)km/h,路面采用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设置2座互通式立交、1处收费站、1处隧道管理站和1处养护工区1处,收费站、隧道管理站、养护工区同址建设。主要工程量为:(略)3,填方(略).4万m3,弃方量为(略).3万m3;全线设置桥梁(略).(略)m/9座,主线设桥梁(略).6m/2座(包含主线桥、分离式立体交叉),其中,大桥(略).5m/1座(南同蒲铁路分离式)、中桥(略).1m/1座,连接线未设置桥梁,互通设置桥梁(略).(略)m/7座,其中,静升互通设置桥梁(略)m/1座,两渡互通设置桥梁(略).(略)m/6座;全线共设置(略)道涵洞,主线设置涵洞(略)道,连接线设置涵洞(略)道,静升互通设置4道,两渡互通设置8道;主线设置天桥(略).(略)m/6座,连接线未设置天桥;全线共设置隧道(略)m/1座;工程建设工期为3年。 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略)万元。 | 一、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生态影响。项目生态保护目标主要有占地范围涉及国家二级生态公益林。沿线林地植被类型以油松林、侧柏林、刺槐林等为主,林间多为荆条灌丛,酸枣灌丛、蒿类草丛等灌草丛。评价范围有北花松鼠、东北刺猬、大山雀、沼泽山雀、家燕、白条锦蛇等(略)种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项目施工、运营等将对相关区域野生动物及其生境造成不利影响。 (二)声环境影响。项目评价范围内共有声环境保护目标(略)处,其中村庄8处,学校1处,小区2处。项目实施将对周边保护目标造成不利影响。 (三)水环境影响。拟改线公路主线K0+(略)~终点路段长约(略).(略)km、连接线长4.(略)km、位于郭庄泉域黄土覆盖区范围内,不涉及泉域岩溶裸露区和重点保护区。拟改线公路南同蒲铁路分离式桥梁(中心桩号K(略)+(略))长约(略).5m跨越汾河;静升互通匝道AK0+(略)~AK0+(略).5、AK0+(略).5~AK0+(略)、ZK0+(略)~ZK1+(略)、CK0+(略)~CK0+(略)、NK0+(略)~NK1+(略)长约(略)m穿越介休市县级水源地兴地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项目产生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将对周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其他影响。项目实施还将产生扬尘、固体废物等,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污染物渗漏等可能导致次生生态环境问题,存在一定环境风险。 二、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选址选线,尽量避让环境敏感区,对确实无法避让的,结合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和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强化相关保护措施。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范围内设置取土场、弃土(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时工程,施工边界两侧全部设置防护网。临时堆土进行压实覆盖,设置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做好环境敏感区的保护、恢复和补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运营期在敏感路段设置警示标志牌与野生动植物宣传牌,设置限速、禁鸣和远光灯限制标志。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河道范围内、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取土场、弃土(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物料堆场等临时工程。穿越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路段禁止排放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并采取路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沉淀事故应急池、防撞护栏、警示标志牌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跨越汾河路段桥梁桩基施工选在枯水期,跨河桥梁涉水桥墩桩基采用钢板桩围堰施工工艺,废弃泥浆及钻渣经沉淀干化后用于路基填筑,严禁随意堆弃。跨越汾河路段、穿越郭庄泉域黄土覆盖区路段,加强施工机械维护,防止施工污废水、漏油等污染地下水,并采取加强防撞护栏措施,合理使用融雪剂。隧道口设置沉淀池,收集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营运期加强运输管理,散装货物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或采用罐装车。收费站、养护工区、隧道管理站(三者同址建设)等场站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站区抑尘洒水和绿化洒水,共建设一座蓄水池用于“冬储夏灌”,不得外排。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跨汾河桥梁路段采取防撞护栏、警示标志牌等措施。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取挡护、减振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临近村庄夜间不得施工。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路面,对营运中期环境噪声预测结果超标的2处敏感点,采取安装声屏障措施。后续开展降噪效果跟踪评估,必要时进一步优化强化相关措施,确保满足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维护沿线公众合法权益。配合沿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线路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噪声预测超标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落实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各类土石方开挖施工,采取有效抑尘措施。设拌合站各场地分别对物料转载、装卸、搅拌过程中的有组织粉尘采用集气系统+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置,沥青烟气采用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分别设排气筒达标排放,场地设置初期雨水收集和洗车平台。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置,弃土(渣)送选定的弃土(渣)场。堆渣采用从低到高、逐层碾压堆弃的方式处置。废焊条、废钢筋等回收利用,设备、车辆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规范设置危废贮存点。废混凝土、生活垃圾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 (六)严格落实文物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振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应严禁采用大爆破施工,尽量避免采用重夯、冲击碾压等振动较大的施工方案,大限度降低对沿线文物的影响。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公众参与:(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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