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汇海生命科学技术有限公司3D打印墨水+人工皮肤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6-09-17
江苏-淮安-
| 所在地区: | 江苏-淮安-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17日 |
拟建工程正文
淮安汇海生命科学技术有限公司3D打印墨水+人工皮肤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项目性质:(略)
项目概况:(略)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正常工况下,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大气环境功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空气功能级别。
本项目工艺废水经过调节和MVR后,与其他废水共同进入中和及后续生化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园区明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运行后,经预测,在采取有效降噪、隔声措施的条件下,各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厂界(略)m范围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本项目所有固废可以得到彻底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本项目环境风险较小,运营期间,企业在落实本项目所提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完善厂区应急预案风险防范措施及治理措施,本项目环境风险影响可接受。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本项目P1排放污染物为颗粒物,PTFE覆膜滤筒除尘处理;P2排放污染物为颗粒物、HCl、乙酸、VOCs,二级碱洗塔处理;P3排放污染物为颗粒物、甲醇、乙醇、HCl、氨、VOCs,二级水洗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P4排放污染物为甲醇、乙醇、HCl、VOCs,二级碱洗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P5排放污染物为颗粒物,PTFE覆膜滤筒除尘处理;P6排放污染物为甲醇、乙醇、乙腈、HCl、VOCs,二级碱洗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P7排放污染物为VOCs,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P8排气筒排放污染物为甲醇、乙醇、乙酸、HCl、氨、硫化氢、VOCs,二级碱洗塔+二级酸洗+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工艺废水经“调节+MVR”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中和+厌氧+沉淀+AO+二沉”生化处理后接入淮安区明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可合法处置。
本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减轻噪声影响。
四、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环保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八、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
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