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害预警体系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所在地区: | 陕西-西安-未央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18日 |
地震灾害预警体系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合同包1(地震灾害预警体系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地震灾害预警体系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谈判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供应商(略)年度全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和会计事务所的资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或供应商注册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附加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提供养老、医疗至少一种)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社保机关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代缴代办社会保障资金不予认可。);
(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经查:(略)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需提供承诺书);
时间:(略)
途径:(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略)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略)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略)
技术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略)
(六)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U盘二份(U盘内容包括Word版本、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响应文件及电子投标书)。
(七)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略)〕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略)〕(略)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略)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号);
((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号);
((略))《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略)〕(略)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略)〕5号);
((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略)〕(略)号);
((略))《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略)〕2号);
((略))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新的文件执行。
(八)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电子化投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略)〕(略) 号),政府采购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系统进行线上投诉。
(3)关于弃标的说明:(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