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外科手术器械包(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2026-JK16-W3054)
| 所在地区: | 重庆--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0日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n一、项目名称:胸外科手术器械包(二次)
\n二、项目编号:(略)-JK(略)-W(略)
\n三、项目概况:
\n| \n 序号 \n | \n\n 物资名称 \n | \n\n 规格型号 \n | \n\n 技术要求 \n | \n\n 计量单位 \n | \n\n 数量 \n | \n\n 交货时间 \n | \n\n 交货地点 \n | \n\n 备注 \n | \n
| \n 1 \n | \n\n 胸外科手术器械包 \n | \n\n 详见附件 \n | \n\n 包 \n | \n\n 1 \n | \n\n 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n | \n\n 甲方指定地点 \n | \n\n\n | \n|
| \n 说明: \n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n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n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n | \n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略)
\n2.项目预算(略)万元;
\n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n4.报价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略)%,否则报价无效。
\n报价供应商在选择报价产品时,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报价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n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n(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n(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n(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n(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n(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n(八)投标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略)
\n(九)本项目特定资格:(略)
\n| \n 类别 \n | \n\n 报价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生产商 \n | \n\n 报价供应商为所投产品代理商 \n | \n
| \n 类医疗器械 \n | \n\n 1.提供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n2.提供所投产品的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n | \n\n 1.提供生产商的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无需提供) \n2.提供所投产品的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n3.所投产品授权链完整的销售授权书 \n | \n
| \n 第二类医疗器械 \n | \n\n 1.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n2.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n | \n\n 1.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无需提供) \n2.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n3.提供报价供应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n4.所投产品授权链完整的销售授权书 \n | \n
| \n 第三类医疗器械 \n | \n\n 1.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n2.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n | \n\n 1.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无需提供) \n2.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n3.报价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n4.所投产品授权链完整的销售授权书 \n | \n
所投产品指软硬件配置清单中的所有产品。
\n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n(一)申领时间:(略)
\n(二)申领地点:(略)
\n(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n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n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n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n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n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n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n(四)申领方式
\n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略)
\n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采购文件的依据,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审委员会判定为准。
\n(五)谈判文件售价:(略)
\n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n(一)报价开始时间:(略)
\n(二)报价截止时间:(略)
\n(三)报价地点:(略)
\n(四)报价方式:(略)
\n七、谈判时间、地点
\n(一)谈判时间:(略)
\n(二)谈判地点:(略)
\n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n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n联系人:王助理、李助理
\n办公电话:(略)-(略)、(略)-(略)7
\n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n采购管理部门:(略)
\n纪检部门:(略)
\n我们广泛征集违规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不限于公示期,供应商掌握有关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线索的,可向监督部门反映。
\n(略)年8月(略)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