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行业新媒体运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所在地区: | 云南-昆明-呈贡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4日 |
根据工作安排,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将开展昆明市交通运输行业新媒体运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市交通运输局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择优选定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通过常态化开展新媒体运营及舆情管控工作,持续规范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内容发布,全面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提升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充分展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工作亮点和良好服务形象。同时建立健全常态化舆情防控机制,实现舆情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有效防范化解网络舆情风险,持续营造积极正面的网络舆论氛围,为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舆论保障和线上支持。
二、服务内容
(一)配合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好“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工作,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工作宣传。
(二)负责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架构维护服务、基础信息维护服务、错别字及敏感词汇监测服务、微信/短信预警服务、技术管理和故障处理服务;并按照要求进行信息发布等。
(三)配合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的舆情监测,并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及时应对处置工作。
三、服务期限
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历天内。
四、竞标限价
竞标人报价不得超过(略)万元。
五、资格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宣传能力,证件齐全,有传播力强、覆盖面广、资讯采集手段全、传播形态多样化的全媒体信息采编发平台,面向国内公开发行。
(三)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能够通过媒体版面、按合同约定完成宣传报道,相关服务人员拥有新闻采编资质。
(六)本次购买服务不接受联合体。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服务单位确定原则
按照在质量和服务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以综合评分高的原则确定服务单位。
七、参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略)年8月(略)日(略):(略)
八、竞争性比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地 址:(略)
附件:(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