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110千伏水边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变电站消防专业分包-东莞110千伏水边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变电站消防专业分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8日 |
东莞(略)千伏水边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变电站消防专业分包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东莞(略)千伏水边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变电站消防专业分包(采购编号:(略)
二、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述:(略)
(二)实施地点:(略)
(三)预计采购金额:(略)
(四)资金落实情况:(略)
(五)资金来源情况:(略)
(六)项目分级:(略)
(七)项目分类:(略)
(八)计划工期:(略)
(九)合同签订:(略)
(十)采购方式:(略)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略)
三、采购范围及清单
(一)采购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名称 标包号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高投标费率 响应保证金 (万元) 标书费(元) 1 东莞(略)千伏水边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变电站消防专业分包 东莞(略)千伏水边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变电站消防专业分包 1 8.(略) (略)% / 不收取 (二)采购范围:(略) 1、扩建第三台主变部分消防工程施工(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站区消防管道、泵房消防设备、消防给水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器材等); 2、协助采购人完成消防手续报建、取得消防设计审查意见,投产前组织消防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 3、为完成工程发生的有关费用; 4、全部施工材料(含消防设备)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提供; 5、具体按本工程施工设计图要求。 (三)承包方式:(略) (四)报价有效性: 1.报价方式:(略) 2.有效报价:(略) (五)计价依据:(略) (2)取费标准:(略) (3)编制基准期价差:(略) (4)税金费用执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并执行《转发电力定额总站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电定〔(略)〕2号文),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9%。 (5)电力定额中的乙供未计价材料或非电力定额中的工料机价格:(略) (6)分包单位负责办理与城市规划、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等部门的相关施工许可手续,如需发生政府规定收费,由发包人支付,据实结算,不计入结算总价下浮范围。 (7)若发生青苗及绿化补偿、沿线建(构)筑物拆迁补偿、通信线路拆除补偿、各类市政管道拆除补偿等费用时,承包人依据政府有关规定负责谈判,补偿费用由发包人支付,据实结算,不计入结算总价下浮范围。具体要求:(略) (8)台风抢修项目结算标准执行《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台风抢修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规定((略)年版)》(南方电网定额〔(略)〕(略)号)。 (以上定额均为施工期现行定额。广东省和东莞市如出台新的预算定额和取费标准,在实施过程中优先采用) (六)结算方式:(略) (七)响应有效期:(略) (八)相关要求 1.人员要求 (1)分包商拟投入项目的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须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现场管控、统一考核的“四统一”要求,纳入班组化管理。总包商可建立动态调配机制,统筹调配标准团队,按企业需要调配,按个人能力调配。并承诺一个月内配置到位(详见附件《人员到位履职承诺书》)。 2.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工人工资占分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略)%。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对新增工程量中的工人工资比例进行约定的,按原合同约定的工人工资比例执行。 (2)中标人需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5%,可通过保函或保险方式提交(合同价(略)万元以下的,不需要履约担保)。 (3)根据《东莞市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方案》要求,中标人需存储工人工资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1%,可通过保函或保险方式储存。 (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需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将网页截图提供至东莞市恒安电气维护有限公司备案。 (5)总包单位应设立该工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分包单位工人工资,分包单位应出具《工人工资表工资代发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发放工人工资,并协助总包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 (6)中标单位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工人银行卡开户、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记录表编制工作,并每月5日前交总包单位审核。 (7)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集团要求应配备专职劳资专管员,与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对接有关建筑工人管理工作。 (8)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工程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1‰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略)日,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总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略)%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总承包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工程竣工以交付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9)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总承包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的,中标人除应按总承包方意见进行自费返修外,还应按合同价款的(略)%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总承包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略))中标人经查实对承接业务进行违法转分包的,中标人应按合同价款的(略)%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中标人应立即解除其分包合同,总承包方有权责成中标人立即组织自身力量投入工程,由此造成总承包方或任何第三人以及中标人自身的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如中标人拒绝解除其分包合同的,总承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除应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全额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略))中标人应协助总承包方在总承包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总承包方逾期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1‰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略)日,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总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略)%作为违约金。(结算完成以第三方财审报告完成时间为准) ((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运行中的线缆受损、发生线路跳闸,严重时引起架空线路导地线断裂、电缆无法恢复绝缘水平等问题,应由中标人负责修复故障,并全额赔偿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要求如下: ①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运行中的配电电缆受损的,应由中标人更换整段电缆至原有电缆接头; ②配电电缆通道受损后,原则上按原路径、原规模修复电缆通道,其中电缆沟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修复,电缆埋管采用钢筋混凝土包封加固。无法修复需改变电缆通道路径的,原则上不得采用顶管(拖拉管)的方式,确需采用顶管(拖拉管)的,按原有电缆通道规模+一倍备用管道的规模建设。 ③在电缆受损抢修期间,须对停电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公变、专变用户进行发电车保供电,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略))因中标人责任导致被聚润达集团或东莞供电局及以上单位查处四类违章,总承包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暂停中标人工作计划2至7天,中标人除应按总承包方意见进行停工外,还应承担因停工引起的工期责任,因此造成总承包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略))因中标人责任导致被聚润达集团或东莞供电局及以上单位查处A、B类违章,中标人需在季度分包商安全生产会议上进行公开书面检讨,并安排人员参与公司的线上或线下为期1个月的安全督查,如未能发现A、B类违章将延期1个月。 ((略))“黄牌”警告处理。中标人月度发生对公司及上级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违章或被上级单位发现A、B类违章累计3起及以上,对中标人进行“黄牌”警告三个月。“黄牌”警告期间总承包人有权停止中标人所有新工作安排,“黄牌”警告时间结束,中标人需向总了承包人申请撒销“黄牌”警告,经承包人检查后撒销“黄牌”,并恢复工作安排。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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