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原理验证系统开发服务(第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2026-JLPFZZ-F3023)
| 所在地区: | 重庆--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8日 |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n一、项目名称:某原理验证系统开发服务(第三次)
\n二、项目编号:(略)-JLPFZZ-F(略)
\n三、项目概况:
\n\n| \n 序号 \n | \n\n 服务名称 \n | \n\n 服务要求 \n | \n\n 服务地点 \n | \n\n 服务时间 \n | \n\n 备注 \n | \n
| \n 1 \n | \n\n 某原理验证系统开发服务(第三次) \n | \n\n 该项目是我单位科研项目的外协部分,主要完成原理验证系统的开发工作,满足后续研究需要。 \n | \n\n 河南省郑州市某指定地点。 \n | \n\n 签订合同后5个月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n | \n\n\n | \n
| \n 说明:(略) \n | \n
项目预算:(略)万元。
\n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n(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n(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n(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n(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n(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n(六)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n(七)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供应商可先行获取谈判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n(八)特定资格条件:(略)
\n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n(一)申领时间:(略)年8月(略)日至9月2日,每天上午(略):(略)至(略):(略),下午(略):(略)至(略):(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n(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n(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相关格式详见附件1):
\n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n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n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n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n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n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n7.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的承诺书(报名时提供承诺即可,格式自拟)。
\n(四)申领方式
\n网上申领。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略)
\n采购机构邮箱:(略)@qq.com
\n注:(略)
\n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n(一)报价开始时间:(略)年9月8日(略)时(略)分。
\n(二)报价截止时间:(略)年9月8日(略)时(略)分。
\n(三)报价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详见谈判文件)。
\n(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n七、谈判时间、地点
\n(一)谈判时间:(略)年9月8日(略)时(略)分。
\n(二)谈判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详见谈判文件)。
\n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n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n联 系 人:王助理员、孔助理员
\n办公电话:(略)-(略)4
\n移动电话:(略)、(略)
\n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
\n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n监 督 人:杨教员
\n办公电话:(略)-(略)(略)
\n移动电话:(略)
\n\n采购机构:某单位
\n(略)年8月28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