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设备购置(第二次)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08-31 青海-西宁-城中区
所在地区: 青海-西宁-城中区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31日
谈判采购正文

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执法设备购置(第二次)的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执法设备购置(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略)

数量:(略)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略)

简要规格描述:(略)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响应资格。(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本项目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可就本项目进行响应,但不得就本项目内容拆分响应,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元):(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响应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2、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启;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响应,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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