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便携式污水自动留样器购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6-09-02 辽宁-沈阳-和平区
所在地区: 辽宁-沈阳-和平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2日
谈判采购正文
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便携式污水自动留样器购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便携式污水自动留样器购置(项目编号:(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履约期限

(略)

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便携式污水自动留样器购置

确保实验室纯水系统正常运行,满足环境监测实验中的对高纯度的水的需求,保护实验设备和人员安全,维持实验顺利开展。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含)内完成全部供货。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包中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6.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近三年内(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开启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异议与投诉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服务需求、商务条款等不清楚是可以口头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根据询问所涉及问题进行口头答复,如通用问题则以书面形式向全部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答复。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关于技术方面的异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其它方面的异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接收异议的方式:(略)

书面异议材料应符合实际,且必须针对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答复不符合实际或与采购项目无关的异议。

供应商应在异议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异议,否则针对再次提出异议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邮箱地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扫码快速发布
意 见
反 馈
在 线
沟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