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融合项目储油供油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2026-JJDDBD-W1022)
| 所在地区: | 重庆--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15日 |
本项目为融合项目储油供油设备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现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n一、项目名称:(略)
\n三、项目概况:
\n\n| \n 包号/ \n序号 \n | \n\n 物资 \n名称 \n | \n\n 规格 \n型号 \n | \n\n 技术要求 \n | \n\n 计量 \n单位 \n | \n\n 数量 \n | \n\n 交货 \n时间 \n | \n\n 交货 \n地点 \n | \n\n 备注 \n | \n
| \n 1 \n | \n\n 储油供油设备 \n | \n\n - \n | \n\n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n | \n\n 批 \n | \n\n 1 \n | \n\n\n | \n\n 陕西省汉中市 \n | \n\n\n | \n
| \n 说明: \n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n※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设备价(设备本体费+运输费+产品辅材费+验收调试费+培训费+指导服务费+售后服务费+其他伴随费用)+税金。 \n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n | \n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n2.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n3.高投标限价:(略)
\n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n4.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n4.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n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n4.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4.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n4.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1.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n4.8本项目特定资质:(略)
\n4.9投标供应商应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谈判产品的关键设备。
\n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n(一)申领时间:(略)
\n(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略)
\n(三)申领方式:(略)
\n(四)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n(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n(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n(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n(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n(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n(6)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投标人)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相关承诺书及网上查询截图);
\n(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
\n(五)招标文件售价:(略)
\n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n(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略)
\n(二)投标截止时间:(略)
\n(三)投标地点(招采购机构):(略)
\n(四)提交方式:(略)
\n七、谈判时间、地点
\n(一)谈判时间:(略)
\n(二)谈判地点(采购机构):(略)
\n八、样品
\n采购包(1):(略)
\n九、现场踏勘
\n详见招标文件
\n十、标前答疑会
\n不需要标前答疑
\n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n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n1.具体招标文件申领地址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n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n采购人:(略)
\n地址:(略)
\n联系人:(略)
\n联系方式:(略)
\n十四、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n招标代理机构:(略)
\n地址:(略)
\n联 系 人:(略)
\n联系电话:(略)
\n十五、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n联 系 人:(略)
\n联系电话:(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