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建设工程全过程法律风险防范及争端、仲裁与索赔实务交流研讨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国内建筑市场的逐步开放和与国际建筑业交流的不断加深,对建设系统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与意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帮助各有关单位通过对建筑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明确建设工程合同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合同纠纷,依法保护建设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定于2007年7月、8月分别在大连市和北京市举办《建设工程全过程法律风险防范及争端、仲裁与索赔实务交流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规范;
2、建筑法修改稿(送审稿)主要内容介绍;
3、对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合法性的认定;
4、建设工程招投标实务与招投标法律风险防范;
5、招投标活动主要法律法规之间调整的范围和相互关系;
6、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风险规避与合同纠纷处理技巧;
7、建设施工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加强证据的收集和保管的方法;
8、工程总承包对合同签订履行提出的新要求、带来的新风险;
9、项目管理者加强签证管理、加强造价及工期的控制的办法;
10、建设工程合同索赔与反索赔;
1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对工程价款的确定;
1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催收的十大建议、优先受偿权;
13、建设工程争端解决与仲裁实务;
14、规范项目经理承包制的管理及防范挂靠风险;
15、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及项目管理者的法律意识。
二、参会人员
各省、市、建设监管部门,各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施工建设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项目业主,工程承包企业及城市投资集团公司,各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专业律师。
三、邀请专家
现邀请法律界权威人士针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以及解决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并现场答疑,报名请提供相关资料。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2007年8月24日-8月27日          北京市
五、费用
培训费(含资料、场地、餐费、证书费)1880元/人,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培训证书
学员培训合格,颁发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中心继续教育结业证书;请自带两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办理证书。
七、报名方式
联系人: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中心会务组    聂红军
电  话:010-67272058     手机:13141289128
传  真:010-67258068    
E-mail:ljss_conference@126.com
联系人: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中心  李奇老师
联系电话:010-88400716
E-mail:mushaomushao@hotmail.com

附件:1、回执表
2、研讨内容征询函
3、师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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